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明文规定,对于那些协助信息
网络犯罪活动的主要罪犯,若
情节严重者,将依法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刑罚,并处以
罚金;若为
单位犯罪,则对单位施加罚金惩罚,同时也对其直接负责人及其他相应
责任人予以伍以第一款所述的同等
处罚。倘若此类主要罪犯的行为,同时符合了其他
犯罪构成要件,则应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进行
定罪量刑。因此,即使主要罪犯获得了取保候审的豁免,也并不代表着不会面临
刑事判决。取保候审乃是
刑事司法程序中实施的
强制措施,其目的在于
保证被告人在审判过程中履行法律责任,不致逃匿。关于
主犯是否会受到刑事制裁,最终仍需视乎其
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具体
犯罪行径、
证据收集情况以及法院的终局裁判结果而定。假如法院认定主要罪犯的行为涉嫌构成协助信息网络
犯罪活动罪且情节严重,那么依循上述
法规,主要罪犯就需要承担
刑事责任,甚至有可能接受惩罚性的
刑事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