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具体什么叫刑事起诉?

最新修订 | 2024-02-28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刑事起诉是有控诉权的国家机关和公民,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指控的内容进行审判,以确定被告人刑事责任并依法予以刑事制裁的诉讼活动。依旧不知道具体什么叫刑事起诉,可以选择继续查阅此文。
根据规定具体什么叫刑事起诉?

一、根据规定具体什么叫刑事起诉

1、刑事起诉是指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刑事诉讼,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刑事起诉分为提起公诉自诉两种。

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2、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二、刑事案件起诉条件有哪些?

1、刑事案件起诉条件包括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以及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2、不起诉有法律规定的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

(1)法定起诉的情形有行为人犯罪情节显轻微、行为人的犯罪行为已经过了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被告人已经死亡的、犯罪行为属于亲告罪而没有告诉的等

(2)酌定不起诉是犯罪情节轻微的,酌定不起诉

(3)存疑不起诉是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不足。三种不起诉各有不同的使用条件。

三、检察院不起诉还会判刑吗?

1、检察院不起诉一般法院不会判刑。

但是对于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自诉人若是提出诉讼请求,法院也有可能会判刑:

(1)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

(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

(3)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

(4)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

(5)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8)《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本项规定的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其中证据不足、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不予起诉的不一定有犯罪记录

检察院不起诉不一定就代表无罪,罪名若是成立,就会留下年底。免于起诉(即不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对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或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经审查认为被告人的行为虽已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应当免除刑罚所做的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理决定

刑事案件由检察院、或者是刑事自诉人起诉。且对于公诉类型的刑事案件,只能是由检察院依法审查后确定是否起诉。对具体什么叫刑事起诉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6.3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25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根据规定具体什么叫刑事起诉?
一键咨询
  •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6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7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1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1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4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32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1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8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7****30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4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4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3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2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1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7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具体什么叫想象竞合犯?
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侵犯数个犯罪客体,触犯数个异种罪名的公民就被称为是想象竞合犯。也即触犯一个罪名的,谈不上是想象的竞合,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的时候,有可能会择一重罪处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由于信誉问题,叔叔打算终止和这家工厂继续合作,两人的合同就此结束,根据定义,合同终止具体指的是什么?
[律师回复]
首先,适用情形不同。合同终止适用于继续性合同,而合同解除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
其次,法律效力不同。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
再次,权利专属不同。合同终止权为非专属权,可随债权或债务一同移转第三人;而解除权为专属于债权人的权利,除可随同债权债务概括移转外,不得因单纯的债权让与或债务承担而移转给第三人。
最后,发生条件不同。法定终止权因合同种类不同而发生原因各异,而法定解除权的发生原因一般为不可抗力及债务不履行的各种情形。我国合同法没有合同终止的概念,也没有合同终止的相关规定,故合同解除适用于所有合同。当它适用于继续性合同时,则表现为合同终止的一些法律特征,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也就是说,我国合同法中的合同解除包含合同终止,二者表现为种属关系,合同解除可以代替合同终止,但合同终止不能代替合同解除来使用。
我想问一下行政复议是范围根据法律具体是哪些?我的一个朋友呗交警处罚,他准备申请行政复议。
[律师回复] 一、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第
一,行政处罚行为。这是行政复议范围内最重要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照、行政拘留等。第
二,行政强制措施。它包括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如强制戒毒、强制遣送等,以及对财产的强制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等。第
三,有关证书的变更、中止或撤销。相对人对行政主体作出的变更、中止或撤销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第
四,行政确权行为。相对人对行政主体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可申请行政复议。第
五,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行为。行政主体非法干涉企业经营活动,必然会侵犯其合法权益,对此,企业等经济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第
六,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的行为。如果行政主体非经农户同意而随意变更或废止原承包合同,侵犯农户合法权益的,农户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第
七,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行为。行政主体作出对相对人课以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必须合法,否则,相对人可以拒绝履行,并可任意申请行政复议。第
八,不予行政许可的行为。相对人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主体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主体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主体拒绝办理或不予答复的,可申请行政复议。第
九,行政不作为。行政主体没有依法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身权、财产权不受非法侵犯,相对人可申请行政复议。第
十,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凡不属于上述列举的具体行政行为,只要相对人认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根据规定技术合同具体是什么意思
技术合同的意思就是双方当事人就技术的开发、转让、咨询等事项订立的书面合同,在技术合同中,所谓的技术也不一定就是专利技术,也可以是非专利技术,只要合同的标的物是人类智力活动成果,都可以被认定成为技术合同。
10w+浏览
合同事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5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根据规定什么叫破坏军婚罪
破坏军婚罪就是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仍然跟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或者是登记结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9条明确规定了破坏军婚罪的处罚标准,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在我国,军婚是特别受到法律保护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根据规定什么叫养老保险基数?
养老保险基数这就是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的基数。一般情况下,在计算应当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的时候,就是需要确定这样的一种基数,直接拿缴费的比例,再乘以缴费的基数,就可以算出最终的费用呢。
10w+浏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5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根据我国规定什么叫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是指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就已经取得的财产。这与婚后财产的界限点,主要就是在领取结婚证的时候。而对于婚前财产多数情况下是会按照一方的个人财产对待处理,至于婚后财产大多数情况下则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朋友与妻子离婚了,现在面临着争夺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去根据以往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案例提出办法
[律师回复]
一、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二、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人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四、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子女抚养方面,在进行辩论时,主要围绕孩子判归谁对孩子成长更为有利这一个中心原则展开。比如,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辩论: 其
一,孩子的年龄。根据《婚姻法》及其相关规定,2周岁之内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如果孩子在幼儿期,同等条件下,法官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会相对大一些。 其
二,从孩子的性别。如果孩子是女孩子,且年龄将近十岁,因为女方对于指导孩子的青春期更为有经验,故同等条件下,法院判归女方的可能性更大。 其
三,从双方的经济条件。如果父母一方收入较高,可能会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抚养条件,在同等条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将孩子判归收入较高的一方。 其
四,从孩子一贯的生长环境,比如,孩子一直由爷爷奶奶带着,或者孩子 一直住在某套房屋中,上学也在该房屋周边等,这些都是法官考虑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325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你好,我们这里有群众对我们做的行政处罚不服申请了行政复议,现在想请教一些问题,请问根据行政复议规定时间方面具体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行政复议流程:时间限定   5日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在五日内进行审查。   7日   --申请人对于符合《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限定的具体行政做法,可向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提议行政复议申请,该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自接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七日内,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并告知申请人。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组织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   10日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议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做法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手续。   15日   --法律、法规限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出行政复议时限不作答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0日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议对《行政复议法》第七条所列有关限定的审查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对该限定有权处置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置。(无权处置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流程转送有权处置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置,有权处置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六十日内依法处置。)   --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做法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决裂法,本机关有权处置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置。(无权处置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流程转送有权处置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置。)   60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做法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能够自知道该具体行政做法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议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限定的申请时限超出六十日的除外)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法律限定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经准许能够延长,但延长久限最多不超出三十日)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诉讼 > 根据规定具体什么叫刑事起诉?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