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中国法律中,袭击或
故意伤害辅助警察的行为构成了妨害公务罪行,此种行为可能构成对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规定的妨害公务罪的违反。在处理这类
犯罪行为时,公安机关依据案情决定对涉案人员采取的
刑事拘留措施,通常情况下
拘留期不会超过三十七日。
然而,这并不能
保证拘留期限必定会达到三十七天,实际
拘留时间将根据案件调查进展以及
证据收集情况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
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
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
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