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现“
净身出户”后,若相关贷款被认定为夫妇双方的共同负债,那么夫妇二人均须对其进行偿还。在此情况下,夫妻共同负债应由夫妇双方共同签署或其中一方在事后予以确认等共同意愿表达方式来确定,亦或是由其中一方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承担并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
债务。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
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