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命同价”原则,这一法学概念,是指在实践中某个
侵权行为对多个受害者造成了不可挽回的生命损失时,法律上便自然而然地赋予这些受害者以同样的
赔偿金额来弥补其应得的损失。此原则强调的是对于受侵犯方在实体权益上的公平对待,是法理精神的最佳体现。
此外,若某侵权行为给他人带来
人身伤害,其相关费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必要的营养补给费、住院期间餐饮补贴等为治疗与恢复活动所必需的费用,以及由于暂时无法工作所导致的收入损失。若伤害情况恶化导
致伤残,还需支付辅助器械费用及相应的
残疾赔偿金;如果死亡发生,还需承担
丧葬费用及
死亡赔偿金。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
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