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侵害他人财物如若情节较为轻微,则仅属普通的违反社会治安的行为,这将根据相关的社会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予以处置,并不构成
刑事犯罪。
然而,若故意侵损他人财产达到一
定金额或具备其他严重情节,便无疑构成了刑罪,诸如造成受害者损失严重、破坏手段异常残酷恶劣、动机过于卑劣且意图嫁祸于人以及引发严重后果等情况均包含在其中。对于此类由公安部门负责
管辖的
刑事案件,
立案标准应为对公共及
私人财产损失超过五千元人民币,实施超过三次的财物损毁行为,以及纠集三名以上同伙公开侵犯公私财物等
情节严重之情境,将会被
立案调查并依法
追究责任。当涉及到故意破坏公私财务,且
数额较大时,个人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徒刑或
拘役、并处以罚款;而
数额巨大或存在特别严重情节,则可能会受到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