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相关法律
法规之中,对于分支机构即分公司这一概念我们可以看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具体规定:首先是第一条,关于成立分支机构的规定指出,任何企业需要在此开展业务活动的话,必须按照相应程序到公司
登记机关进行注册登记并取得
经营许可证,亦即是我们所称的“分
公司营业执照”;其次,由于分支机构本身并不具备独立
法人的地位,所以它们的经济和
民事责任需直接转移至总部公司来承担;此外,设立分支机构的基本条件亦与一般公司的创建相同,必须遵循这些规定;最后的部分则是对于其他相关细节问题的具体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法定
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
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