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人关系
存续期间的财务纷争之解决策略分析
(1)恋人间在伴侣关系持
续期间因日常交际所需而
赠予的财物,一旦交付便已形成赠与行为,通常情况下无法撤回;
(2)倘若恋人们在恋情维系期间共同购置了车辆或不动产等财产,那么在财务纷争产生之际,一般需根据
共同财产的相关法律
法规予以处置,亦即各共同所有者可经过商议,确立分割方案及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
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
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