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派出所
诈骗立案操作过程,我们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重要步骤:首先,国家公权机构接收到民众的举报、投诉或者
报案,需要进行细致了解,并进行必要的记录工作;其次,负责该辖区的派出所需要对所
管辖的案件进行深入审查,必须
保证确实存在应给予
刑事处罚的
犯罪事实,且此事件归属于派出所的司法
管辖权限之内,这样才能正式
立案;最后,在上述步骤都严格完成后,派出所应当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在规定的时期内向投诉者或警察报告最终的立案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
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
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
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
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
刑罚的;
(四)依照
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
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
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