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当诈骗行为所涉及款项数额超过人民币三千元时,公安司法机关应启动
刑事调查程序,对涉案人员依法予以
追责问罪。
然而,对于您当前所遭遇的诈骗事件,其
涉案金额较低,还未达到
立案受理的法定起点。在此种情况下,您有权诉诸人
民法院,请求法庭裁决被告立即归还您的
不当得利。
《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