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抢劫罪与
寻衅滋事罪之间的明确区分,关键在于这两类
犯罪行为在主观方面以及客体方面的各自特点:
首先,针对抢劫罪而言,其揭示出
犯罪人在实施犯罪时所持有的故意心态,且这种故意心态的核心内容便是对公私财产的
非法占有意图;
然而,对于寻衅滋事罪来说,其犯罪动机则主要源于寻求不正当的精神刺激或者其他非健康的心理需求。
其次,从抢劫罪所侵害的客体来看,它涉及到的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以及公民的人身权利;而寻衅滋事罪所侵犯的客体,则主要是社会
公共秩序。
《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
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
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
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
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