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员工离开原任职企业之后,其
医疗保险卡内的余额仍可以继续使用,然而,若在此期间并未续缴相关费用,通常情况下自次月起该账户即予以冻结。离职后,企业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为员工办理退出社会保障系统的手续。若在此之前,员工已成功就业于新的用人单位,那么相应的
社会保险即应由该单位负责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
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
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