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必须在两月内将
案件移交给检察院进行后续处理。
2、在我国的
刑事司法体系中,对于由公安机关负责侦查的
刑事案件,其在
逮捕犯罪嫌疑人之前实施的
刑事拘留时间不得超过三十七日。而在逮捕犯罪嫌疑人后,公安机关进行侦查所需的
羁押期限不得超出两个月;若经过批准,则可适当延长。公安机关适宜时会将案件提交给检察院
审查起诉,在此过程中,检察院应在一个月内做出最终判断,同时还拥有延长半个月的权利。
然而,如遇
退回补充侦查、发现新的
犯罪行为等特殊情况,以上所述的期限需重新计算。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
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
证据或者
串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