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针对
职务侵占八万元人民币这一严重
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规定,应判处被告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同时需缴纳
罚金作为惩罚;
2.在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中任职的个人,因职能权力而能直接接触或支配本单位的财物,应当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不得
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据为己有;
3.若涉及到的财物
数额较大,则应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拘役;若
数额特别巨大,则应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可以附加没收其
个人财产。
为了准确地认定
犯罪事实,需要调取与被害单位相关的企业注册登记资料以及
劳动合同,以此来证明
犯罪嫌疑人的职务和身份;同时,还需要收集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所占有财物是否属于
利用职务便利所得的
证据材料;
此外,还需要调取财物账目等与
犯罪对象和数额相关的证据,并由司法会计审计部门出具审计鉴定报告等权威性文件。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职务侵占的全部款项已如数退还,也不能免除其
刑事责任。因为职务侵占是一种
行为犯,且属于
公诉案件,一旦实施了侵占行为,就会造成危害后果,不论是否退回财产,都必须依法
定罪量刑。
至于
量刑标准,则取决于具体的
涉案金额。如果涉嫌侵占罪的数额较大,则应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对于那些积极退赃、退赔的人,我们会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以及主动程度等因素,根据具体情节酌情予以从轻
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
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