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的
董事会成员全部由广
大股东选举产生。任何一个拥有
公司股权的人士都可被尊称为股东,然而并不意味着他们都是董事会成员,因为在董事会成员之中亦包含了职工代表。
至于董事会中的股东代表,则由股东大会进行选举产生;而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同样也是通过选举产生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
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