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人力资源合同期满而雇主决定不再
续签,
补偿金将根据该
劳动者在现职岗位的服务年限来计算。每满一个自然年度,雇主需向员工提供相当于一个月薪资的
经济补偿。
然而,若此系员工自身不愿再续约,或对雇主提出的符合法律规定的续约条件予以拒绝,则无权获得任何形式的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
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