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现行《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明确规定,任何形式的偷窥、
偷拍、窃听以及恶意传播他人隐私信息的行为均被视为严重侵犯个人
人身权益的
违法行径,将受到
法律制裁。具体而言,此类行为若情节较为轻微,
当事人将面临最长五日或最低五百元人民币的
行政处罚;而如果情节相对较重,当事人将需要接受为期五日至十日不等的
拘留惩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
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
侮辱他人或者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
刑事追究或者受到
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
证人及其
近亲属进行威胁、
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