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违规建筑物的强制拆除行为是否合法存在,关键在于其
执行程序是否遵循相关法律规范。
2、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实施的强制拆除则为合法行为;
反之,若执行过程违反了相关规定,就构成
非法行为。
3、当负责检查和报告的人员发现任何违反建筑管理
法规的新建筑物、扩建、改造以及重建行为时,应及时向主管建筑部门报告,同时按照该机构的指示完成相关事务。
若主管建筑单位经证实涉足
违章建设领域,应随时勒令工程暂停施工。
在执行工作期间,相关的检查与报告人员、拆除团队必需佩戴由直辖市、县级(市)政府颁发的
身份证明,且拆除人员还需携带相应的拆除手续文件。
《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违章建筑人对违章建筑使用的材料享有合法的
财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