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附加冷静期乃绝对必要之举;
2.而今,
申请离婚之时需耐心等待至至少30日后方能领取
离婚证书。
当此申请提交至民政部门
婚姻登记机关予以受理之后,亦即自
申请日期为起点计算的第30天,如若恰逢法定假期,则将自法定假日结束起的首个工作日起计;
3.在此后的30天内,倘若双方
当事人未曾再次前往婚姻
登记机关寻求办理登记手续,等于自动撤回
离婚申请。
针对因第三者介入引发离婚争议的情况,应提供第三者涉入的详细详情、目击
证人的证词、录音录像等相关证明资料;
具有生理缺陷及精神疾病者,须
递交诊断书以及鉴定报告;
存在沉迷赌博、嗜好吸毒等不良恶习或者正处于长期服刑中的人员,则请提供来自公安机关的
处理决定与法院判决等佐证材料。
分居情况下,务必提供分居起止日期和原因、分居协议等相关文件;
曾有提起
离婚诉讼历史的,需要附上
法院判决书、
裁定书等司法文书;
若双方家庭间曾经发生极度激烈的冲突事件,可呈交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等相关材料。
对于主张向对方索取
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方而言,务必提供对方
重婚行为、与他人
同居行为、实施
家庭暴力、虐待配偶、遗弃
家庭成员等实质性
证据材料。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
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
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
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