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是可以的,通常来说,在发
起诉讼之际,您需要提交如下必备文件:(1)盖有法定
代表人或
法人公章的
起诉状正本一份,同时还需根据被告方的具体人数
递交相应数量的副本;
(2)能够证明争议各方
当事人法律地位的文书(例如原告、被告及第三方等);
(3)明确显示我们法院享有司法
管辖权的确切
证据;
以及(4)其他相关证据。
对于您所主张的事项,你有责任承担
举证责任。
在一般的情况下,您在处理
借贷纠纷时,将有必要向法院提供下列几个方面的证据:1、个人合法身份的证明文件;
2、能够充分证明借款债权关系真实存在的证据(如书面合同,收款收据,借款借据,
欠条,协议,书信往来,电报等);
3、能够证明
债权人已经向
债务人支付了欠款及利息的证据;
4、具体说明
借款利息计算方式、起点以及截止日期的相关凭证;
5、关于
保证或
抵押的相关印证资料,以及
债权转移的相关证明文件;
6、如果您希望在提起
诉讼之前进行
财产保全或在审判过程中
申请财产保全,那么您需要详细描述被封存财物的存放位置、具体数量价值,以及开设债权财产存放账户的银行名称、账号等信息;
7、债务人家庭主要成员的基本信息情况;
8、能够直接或间接地证明整个案件或部分主题事实的证据材料;
9、申请
证人出庭作证的,须提交正式的申请申请书。
以上所有证据,都要求在
法院开庭审理时原原本本地出示出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
书证;
(三)
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
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