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哟,这个问题问得好!如果我老公犯了
职务侵占罪,他把公司的财产不当回事地拿来自己用了,那我能不能找理由说这些事我根本就不知道呢?其实这事儿得分情况看哦。
首先嘛,如果他拿走的那部分财产你完全没碰过,而且你也没有想过把它占为己有,那么这个责任就和你无关啦,自然也就不用赔咯。
但是呀,如果你真的碰过那些他从公司偷来的钱财,比如给家里添置了什么东西之类的,那么就算你之前不清楚这件事情,现在也得赶紧主动还回去才行哦。
而关于职务侵占这事,其实就是咱们说的"吃里扒外"那种行为啦。
意思就是说,有些人利用自己在公司或者企业里面的职位,不声不息地把公司的财物偷偷拿来给自己用。
咱俩夫妻关系好,这一点对别人来说可能算不得啥大事,可是万一这种事情做得多了,严重起来也是会被
判刑的哦。
这些行为咋区分呢?那就要看他们做的事主客体内容如何了。
其实说到底,职务侵占和
贪污这两种行为最主要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担任这几种职务的人不同。
换句话说,就是谁做的事儿哦。
比如说吧,职务侵占这种事儿,谁都可以做,不管你在哪个公司上班,哪怕只是一个普通员工,只要你有机会接触到公司的财务,做了这类型的事也都是有可能被判刑的哦。
至于贪污这事儿呢,只能是
国家工作人员才能犯的,包括了那些在国企或者其他大公司工作,同时也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家伙们,还有那些在非国企里头,被国企派去,或者是请来当代表的人,只要他们负责国企事务,同时又是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这些人都能犯贪污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