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的申领程序如下:首先,请您前往版权保护中心
递交申请资料,以办理软件
著作权登记事宜;
随后,须向该中心提交包括申请书在内的各项所需材料;
倘若顺利满足相关条件,版权保护中心将会给予相关受理决定并发给相应的受理通知书;
如若
逾期审批完毕且审核通过,将为您颁发相应的登记证书,同时公示于众。
值得注意的是,《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六条明文规定,本条例对于软件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并不涉及开发软件所使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数学概念等因素;
而在第七条第一款中明确指出,软件著作权者有权向由国务院
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软件登记机构进行登记注册。
软件登记机构发出的登记证明文件乃是关于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七条
软件
著作权人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
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