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
欺诈犯罪,通常被表述为以自我利益为目的,采用了欺骗他人的手段,夺取了
数额较大的
公共财产和
私人财产的
违法行为。
依据每个个体所实施的犯罪手法的差异性,我们可以将这些犯罪划分为集资欺诈犯罪、贷款欺诈犯罪、票证欺诈犯罪、信用证欺诈犯罪、
信用卡欺诈犯罪、
有价证券欺诈犯罪、保险欺诈犯罪以及契约欺诈犯罪等不同类型。
如果
行为人通过特定的欺骗技巧来实施所涉及到的
犯罪行为,并且符合各个特定欺诈犯罪的法律条款所设定的犯罪要件,那么依据特别法律优先适用的原则,他们将会依据相应的
法规被判定为有罪并依法
判刑。
然而,如果行为人的犯罪行为并不严重到足以满足上述特定
欺诈罪的
犯罪构成条件,但却达到了欺诈罪的标准,那么他们就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欺诈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得到应有的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