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子女的
抚养费用可以按照他们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来计算并支付。如果父母同时要承担两个或以上子女的
抚养责任,那么所应负担的抚养费用比例还可以适度提升,但一般来说,这一比例不能超越他们每月总收入。当父母双方无法就
子女抚养费用达成共识时,他们有权向法院
提出诉讼请求。而在此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客观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来最终确定子女的抚养费用金额。对于那些拥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家庭而言,他们的子女抚养费用将主要来自于父母的固定收入。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