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男女两性之间展开恋情之际,尽管彼此有权选择是否进行
财产公证,但是却禁止对双方的人身关系作出公正裁定。财产公证关乎对各方财产及
债务范围以及权利归属等关键问题的明确化与规范化,在此基础上所达成的财产约定将获得国家法律的充分认可与保护。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
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
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
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
代理人须提交
当事人的
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
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
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