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婚姻受到强迫约束时,有权请求予以废除。
婚姻制度是保障人们自主意志的基石,所以任何通过威胁与强迫方式达成的婚约都应被坚决反对。
在这种情况下,受强迫者有权向当地法院申请废止这桩婚姻。
然而,申请废除婚姻的时机非常重要,必须得在强迫行为停止后的一年之内提出;
同时,还需要提供相关的
身份证明文件、时间
证据以及能够证实强迫发生的其他证据。
值得注意的是,若
当事人身陷囹圄,那么他们得等到恢复人身自由之后再立此诉请。
最后,在处理这类涉及到被强迫当事人的
婚姻诉讼案件中,适用的应该是
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来进行审理。
《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
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
民法院请求
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
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