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关于交通事故中年龄在60岁的人员是否享有
误工费权益这一问题,答案是肯定的。
其次,只要交通事故使得受害者遭受了由于无法正常工作而产生的
经济损失,那么法律上就理应为其
赔偿相关的误工费用。
而具体的计算方式则需依据受害者的误工时长以及收入状况来综合考虑。
当受害者具备稳定的收入来源时,误工费将以其实际在此期间所遭受的减少的收入作为参考标准进行计算;
而若受害者并未具有固定收入,那么其误工费则需要参考其在过去三年内的平均收入水平进行估算。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
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
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
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
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