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过《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明确列出的条文,
拘留可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境:
1、
行为人正为实施
犯罪而筹备准备,或已开始犯下罪行,且其犯行在犯罪后不久即被发现;
2、受害者或在场目击
证人直接指控行为人有罪;
3、在行为人身旁或者居住地出现了可以证明其犯行的
证据;
4、在犯罪发生之后,行为人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者正在实施逃亡计划;
5、存在毁损、伪造证据,或者串通口供之可能性;
6、行为人隐匿自己真实姓名、居所及身份等信息;
以及7、具有
流窜作案,频繁犯罪,群聚犯罪等重大犯罪涉嫌的情况。
请请注意,欠债不履行偿还义务并不构成
刑事犯罪,因此通常情况下并不会导致
被拘留。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
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
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
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
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
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