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您在就业岗位上服务期满一年半,且已足额缴纳了一年半之久的
失业保险费,那么恭喜您可享受最长十二个月的
失业保险金福利待遇。
至于具体的领取金额和期限,则需遵循所在省市、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制定的相关规定,并确保其发放金额不得低于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