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拆迁过程中的户口问题,我们需要理性分析。
需要明确区分的是,
拆迁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性质不同,选择的法律
法规自然也会有所差异,因此,最终的补偿标准也各异。
举个例子来说,若您生活在城市,面临着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的问题,此时参考的法律主要就是国务院颁发第590号命令及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此命令设立的具体执行方案。
这其中,房屋
征收补偿主要以房屋的所有权人为核心对象,尽管户口数量在这里并无直接关联,但是对于那些实际在此居住的家庭来说,如果他们符合住房困难户或者是无房户的条件,就能依照地方政府的政策申请到相应的
廉租房,或者是购买
经济适用房来解决因房屋被征收后的安置问题。
再比如,在乡村地区,如出现
集体土地上房屋被拆迁的情况,此时适用的法律则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由各级政府依此宪法制定的相应细化政策。
在这类情况下,
房屋拆迁补偿主要面向全村的集体经济成员,也即与户口紧密相连。
值得注意的是,对房屋所占土地本身并不做金钱
赔偿,而是对地面以上的建筑物造价经过科学评估,给予房屋所有者相应的补偿。
另外,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拥有户口的村民有权获得宅基地的分配,也就是说其分配数量将与其户口内的人口数量密切相关。
然而,同样重要的是要规范每户家庭仅能获批一块宅基地,对于具有独立户口的一家之主,需视其是否已经建立家庭和就业前途,能否独立前来,才能考虑是否应另分配宅基地的问题。
最后,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当涉及到村集体用于
房屋拆迁赔偿补贴或补助的公共面积时,此类补贴应根据本集体经济成员的人数进行分配,且每个人均有平等的机会获得。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