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所咨询的问题涉及到在
异地离婚的情况下如何处理,我可以明确告诉您,我们唯一能选择的途径就只有通过
法律诉讼的方式进行。
以下我为您提供了关于
起诉离婚流程的详细解释及指导,内容具体如下:
(一)
起诉阶段:
这是指
诉讼离婚过程中的第一步,你需要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出申请,以合法的手段解除与伴侣之间的婚姻关系。
在提交申请之初,您需要向法院
递交一份详尽的诉状以及相关的副本文件。
一旦法院决定接手此案,
诉讼离婚程序就将正式启动。
(二)审理阶段:
此环节是法院接手案件后,开始推进
诉讼程序直到做出最终判决为止这段时期内所有调查工作的合集。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规定,审理过程大致分为五个步骤:
审理前的准备、调解、
开庭审理、判决以及执行。
1.审理前的准备:
在收到您提交的申请之后,法院会经过审查,如果符合
立案条件的话,通常会在7日内作出正式的
立案通知书,并且在立案之后的5天之内通过邮寄的形式向被告方发送
诉讼状副本。
在这个阶段中,作为被告方的人士有15天的时间来提出自己的答辩意见供法院参考。
审判人员会在审判期间查阅相关的诉讼材料,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搜集有效
证据。
同时,法院还可能更换那些不符合起诉或者应诉条件的参与人,以便让更为合格的人士来参与到整个诉讼过程中来。
此外,根据
当事人的请求,法院还有可能采取
诉讼保全措施或者财产先行给付等行动。
2.调解:
在法院受理
离婚案以后,第一步就是要对当事人进行深度的调解交流,致力于消除彼此间的分歧和误解,以求达到和平离婚或者继续保持婚姻状态的目的。
如果成功实现了和解的方案,那么法院将会将此结果做详细的记录保存起来,一般的说法是不会发放相应的调解书。
如果已经确定离婚的决议,法院则会制作出一份调解书,该文书将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确认,同时加盖上法院的公章,它的效果与
判决书同等有效。
3.开庭审理:
法院的调解工作未能得到解决的话,接下来就要转入到正式的开庭审理阶段。
法官们会在开庭审理之前提前3天通知所有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者开庭的具体日期。
开庭审理环节之前,书记员会对全部参会人员进行身份核实,宣布庭审纪律。
审判长会详细查验当事人的
身份信息,宣布当前的案由,公布参与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是否会进行回避。
接着,正式的庭审调查随即展开,涉及到各个当事人和各方
诉讼代理人的提问和发言。
法庭辩论环节也会随之开启,原告以及其诉讼代理人、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都会进行激烈的争论。
4.判决阶段:
根据庭审的实际情况,法院再次尝试调解,但如调解失败的话,就会直接下达判决。
所有的行政判决均须进行公开宣告,即便是当庭宣判的案件,也必须在10天内向被告方邮寄送达判决书;
而对于定期宣判的情况,则在宣判后立即发出判决书。
至此,离婚案件的初次审判程序便完结。
如果当事人对于终局判决存在任何异议,他们有权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进行二次审判程序的申请。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