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人协力进行的商业活动中,个人合资企业所引发的负债应首先使用其资产进行解决。
这项义务涉及到每一个合作伙伴,且他们需承担对这些可能产生的
债务负有无限制的偿还责任。
接着是关于
合伙企业的债务,按照规定,每一位合作伙伴都必需以各自拥有或运营、管理的财产为依据,独立地承当自己的那部分债务。
最后是关于合作类型联合性的
债务承担责任分配问题,根据法律规定,联合所有方或者共同拥有经营及管理权的地方应当以自身拥有或运营、管理的财产承担相应的责任。
《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
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
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
普通合伙人组成,
合伙人对
合伙企业债务承担
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
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
认缴的
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