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法律并未明确规定不准许
断绝父子关系,仅表示此种形式的断绝在法律层面上并不予以认可,亦不能引发
法律效力。
这与法律上禁止某项行为具有本质区别。
针对亲生父子之间的关系,尽管父亲对孩子的
抚养义务主要源于其天然血缘关系这一事实,然而法律却不支持解除这种深厚的血缘联系。
然而在法律义务的框架下,当被
抚养者成年(通常为年满18周岁)后,父亲对孩子的
监护职责会自动终止。
若已达到法定年龄,则在法律上被视作具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他们所做出的任何决策只要未超出法律
法规所允许的范围,即可视为完全自主行为,并且在法律意义上不会受到父母的限制和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
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
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
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
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
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
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