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了解吗?无期
徒刑罪犯倘若实执行十三年有余,并且严格遵循监规制度,积极接受教育改造,具有洗心革面的悔过之意且不再具备
犯罪倾向,便可
申请假释。
值得注意的是,特殊情况下,如经过最高人
民法院的严格审查与批准,甚至可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然而需要申明的是,对于因故意杀人罪、强奸罪、
抢劫罪、
绑架罪、
纵火罪、
爆炸罪、
投放危险物质罪或有组织的
暴力性犯罪而被判处十年及以上
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是不允许申请假释的。
决定是否
假释时,我们还会充分考量罪犯假释后可能对其居住社区带来的影响。
至于无期徒刑的
假释考验期限,通常设定为十年。
自假释之日开始计算,假释考验期间内需依法履行社区矫治义务,若在此期间未出现任何
违规行为,那么假释考验期满之时,原判定的
刑罚即被视为已得以执行完毕。
同时,我们将公开展示这个过程,报告给所有人。
《
刑法》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
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
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