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男方在服刑期间,女方有权向当地法院进行
诉讼,申请
解除婚姻关系,而无法达成
协议离婚。
如有以下情况存在,经调解无效后,应准许
当事人离婚请求:
(一)
重婚或与第三方长期保持
非法同居生活;
(二)对配偶实施严重
家庭暴力行为或虐待、抛弃家人;
(三)沉溺于赌博、吸食毒品等
违法行为且多次教育仍无法改正;
(四)因情感不合而
分居时间达到两年;
(五)其他导致夫妇感情出现裂痕的不幸事件。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
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