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之相关法律规整,侵占罪的涵盖范围主要涉及到代为他人保管之财产被非法据为己有、或者是他人的
遗忘物或
埋藏物被
非法占有,且
涉案金额达到法定标准,同时
当事人拒绝返还或交付这部分财物的状况。据此,假设某位人士在拾得他人
遗失物品之后,未经过失主的明确许可而擅自将其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已经达到了法定的
立案标准,那么依据上述法律条款,这种行为便有可能被认定为侵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