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明确指出,侵占罪具体表现为在接受别人合法委托后擅自将其财物据为己有,且涉及到金额较大的情况下,仍厚颜无耻地拒绝归还。构成此项
犯罪的要素主要包括未经授权擅自霸占他人财物、涉事金额已达到较大标准以及厚着脸皮坚决不偿还。因此,检察院有权对这种行为
提出诉讼,即行使侵占罪的
公诉权。若被告人的行为确实满足了以上所有
构成要件,那么检察院就可以向法院提交公诉书,请求法院依法追究被告人的
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将他人的
遗忘物或者
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