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明文规定,
取保候审期间限最大值不允许超出十二个自然月。此项法律条款虽无对取保候审期满之后多久应寄送通知书至被告人家庭的具体说明,然而确实对
解除取保候审事宜进行了严格的规定,要求有关部门必须在发现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时,立即向被取保候审人员及关联单位发出通知。因此,若被取保候审人员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际需解除此种状态,相关司法机构有责任在合理时间范围内完成解除程序,并将结果通知给被取保候审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