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的明确规定,倘若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
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那么在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后,他们便可凭借
解除取保候审的正式通知或者相关法律文件前往银行领取已经退还的
保证金。因此,若您的银行账户因为取保候审而遭到冻结,只要您符合上述条件并且没有任何
违法行为,就有权向负责实施冻结措施的司法机构提出解除冻结的申请,同时需携带相关法律文件或通知前往银行办理银行卡解冻以及保证金退还等相关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