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仍未得到解除,其可能缘由包括有关部门未能及时履行相应的办事程序亦或是面临着其他种种法律难题。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倘若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
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了相关规定,那么在取保候审期结束之际,他们便有权利凭借
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相关法律文书前往银行领取被退还的
保证金。然而,若
期限届满后仍未得到解除,
当事人理应主动与办案机关取得联系,以探寻其中的原因,同时依法请求解除取保候审。如若发现存在任何
违法行为,则必须依法接受相应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