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会面的时刻安排通常是依据各地区看守所或者监狱的内部
法规法规来制定的,并没有全国性的统一标准时间段。律师在执行这一程序时,有必要事先进行预约,并且严格按照约定的时间赴约。一般情况下,除了
法定节假日之外,工作日的正常工作时间段都是允许进行会面申请的,然而具体的会面时间或许会因为地方性法规以及案情性质等因素而产生一定程度上的差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
辩护人经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