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这一
刑事强制措施,主要适用于那些可能会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是可能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犯罪嫌疑人;又或是那些虽有可能被判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但是如果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安全产生任何威胁的案件
当事人。然而,对于
缓刑这一司法制度,它一般适用于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并且这些罪犯在服刑过程中不会再次对社会造成危害。无论是取保候审还是缓刑,它们都要求涉案人员在审判期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以
保证整个
诉讼程序能够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