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关于协助信息
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
帮信罪)的问题,这是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项的明确规定作出的定义。至于初次涉及该
罪名者能否获得减
轻罪责的宽大处理,其关键在于他们在整个
犯罪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所涉及的情节以及他们对自己行为的忏悔和反省程度。在
司法审判过程中,法官将全面权衡这些因素,例如,如果被告人在
犯罪活动中处于从属或辅助的地位,或者存在
自首、
立功等法定减轻情节,那么他们就有可能依法得到减轻
刑罚的待遇。然而,最终是否给予
减刑以及减刑幅度的大小,都需要由法官依据法律
法规进行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