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多次进行盗窃
犯罪活动所应承受的
刑罚期限,往往会受到被盗物品价值以及相关
犯罪情节的制约。若每一次实施的
盗窃行为
涉案金额均较为微薄,例如仅为五百元人民币左右,那么这些累积下来的涉案金额并未能达到被视为较大规模
犯罪的特定标准(一般来说该标准设定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之间)。在此种情况下,可能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对其施加
管制、
拘役或罚款等相应的
法律制裁。然而,倘若此类盗窃行为发生频率较高且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那么法院亦有可能依据“
多次盗窃”这一特殊情节而加重对其的
刑事处罚力度。至于最终的刑期长短,则需要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与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