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现行法律体系中,根据相关规定,
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一般为14日。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被刑事拘留者在14日期满之后并非必然能够获得即时释放。在此期间,公安机关需要完成对案件的全面侦查工作,并向检察机关提交申请以请求
批准逮捕。若经检察机关审查决定不予批准逮捕,那么涉案人员有望得到释放。然而,具体的释放时间将取决于实际情况以及法律程序的进展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
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
逮捕的,应当在
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