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数情况下,骚扰电话并不足以构成
寻衅滋事罪。然而,寻衅滋事罪主要是为了维护社会
公共秩序的稳定以及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而设立的。然而,若骚扰行为的情节极其恶劣,对他人的日常生活造成了严重干扰,那么这种行为就有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
扰乱公共秩序”或者“
侵犯他人隐私”的相关条款。倘若骚扰行为中包含恐吓、威胁等内容,那么还可能涉嫌构成其他类型的
刑事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
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五)多次发送淫秽、
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