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盗窃
犯罪行为的审判次数,目前并未有明确且统一的法律规定予以限制。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会根据案件涉及的繁琐程度、
证据的确凿程度及
当事人对于权益保护的迫切需求等多方面因素来决定是否安排庭审以及庭审的具体次数。通常情况下,相对较为简单的案件可能仅需经过一次或者两次庭审便可顺利完成审判工作;然而,对于那些复杂程度较高的案件,则可能需要经过数轮甚至更多次的庭审才能最终得出结论。至于案件的结案时间,这主要取决于法庭调查、辩论以及判决程序的推进进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
民法院审理
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
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
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
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
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