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当员工因为工作原因受到
意外伤害或患有职业疾病而无法继续工作并需要进行
工伤医疗治疗时,该员工有权停止工作以便接受医疗护理。
在此情况下,其原来享有的
工资和福利待遇将保持不变,由其雇主每月按时发放给他们。
此外,
工伤医疗期的期限通常不会超过12个月。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
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
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
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