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事审判过程中,取保候审人员通常指
犯罪嫌疑者或被告人由于
涉嫌犯罪行为,应由公安部门、检察院或者法院批准采纳
保证形式,从而临时性地获得豁免被看管的权利。这一制度设定的主要目的在于维护
诉讼程序的有序开展,防止不必要的拘禁现象发生。作为取保候审人员,他们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
法规,例如定期向有关机构报告行踪、不得擅
自离开指定的居住区域等等,并且需要有
担保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
保证金以确保能够随时接受
传唤。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