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实施
取保候审时,通常情况下,并不意味着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将立即得到释放。换言之,申请取保候审至审批获得通过及办理相应手续,这整个过程往往需要耗费一定的时间。一旦取保候审的申请得以批准,申请人便需遵循相关规定,办理相应的
保证金交付或保
证人担保等手续。待所有手续完备之后,看守所方能根据法院或公安机关
递交的
放人通知书,正式解除对该名被取保候审人员的
羁押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